1、提出申请
要求: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
2、受理(不受理)
要求: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
3、通知开庭
要求:开庭前5日书面通知开庭的时间、地点
4、开庭受理(裁决或调解)
5、制作裁决或调解书并送达
6、起诉或申请强制执行
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,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,向法院起诉。期满不起诉的,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,应当按规定的期限履行,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,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
1、提出申请
要求: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
2、受理(不受理)
要求: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
3、通知开庭
要求:开庭前5日书面通知开庭的时间、地点
4、开庭受理(裁决或调解)
5、制作裁决或调解书并送达
6、起诉或申请强制执行
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,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,向法院起诉。期满不起诉的,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,应当按规定的期限履行,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,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